新签劳动合同须实行网络备案
取消各级人社部门加盖备案章工作程序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哈尔滨市将劳动用工和工资基金使用计划备案程序全面简化,用人单位新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和工资基金计划审核三项业务均实行网络备案,取消各级人社部门加盖备案章工作程序。
经过本次调整后,各用人单位在依法与员工签订、解除(终止)书面劳动合同和提交企业年度工资基金计划时,只需通过互联网在“哈尔滨市劳动用工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关信息,经人社行政部门网上确认后,即可自行打印“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信息备案册”和“年工资基金分季使用表”。用人单位可直接凭打印出的以上三项内容的相关表格到有关部门为企业员工办理后续业务。
(稿源: 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于勇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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