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 多云转晴 -11℃~-21℃

18个工作日159人涉醉驾被起诉

哈市检察机关捕诉联动,重拳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编辑:杨焯兰发布时间:2018-01-22 查看数0

记者昨天从市委政法委获悉,全市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18个工作日内,共起诉涉嫌醉驾犯罪159件159人,酒后交通肇事犯罪6件6人。

1月7日16时许,五常市五常镇居民孟某与朋友吃饭,席间孟某喝了一杯高度白酒。17时许,孟某驾车行驶途中被五常市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孟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2.5mg/100ml。1月17日,五常市公安分局将此案侦查终结并移送至五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在接收此案后依法快速办理,于1月18日便审查终结,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此案移送五常市人民法院审判。

据悉,我市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依法认真履职、注重工作效果”为指导思想,釆取上下联动、批捕起诉联动的方法,各级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坚持提前介入,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完善与纪检监察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对交通违法案件依法从严处理、从快办理,重拳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犯罪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案例一

2017年12月25日21时55分许,罗某某酒后驾车沿香坊区木材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与公滨路交口处时,被执勤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血液检验,罗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5.5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案件发生后,公检法各部门积极联动,快审快办,迅速完成了案件审理工作。案发次日,罗某某被刑事拘留,3日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审判机关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

案例二

2017年12月21日19时许,陈某某酒后驾车行驶至香坊区京哈高速公路瓦盆窑公安检查站时,被巡逻警察当场查获。经检验,陈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2.71mg/100ml,属醉酒驾驶。12月22日,陈某某被刑事拘留,12月26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香坊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王薇:牢记危险驾驶的违法代价

纵观交通违法案件,多缘于酒驾者贪一时口腹之欲,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置他人安危于不顾,造成危害社会安全的结果。检察机关对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在审查起诉环节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案件。

检察机关提醒醉酒者牢记危险驾驶的违法代价:将承担六个月拘役的限制自由成本、罚金一万元至二万元的经济支出成本、贴上前科劣迹标签的违法记录成本。

稿源: 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张宇 记者 梁可心 )

网友评论

已有0人评论,0人参与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蓝网app
    蓝网app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哈尔滨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2007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华山路1号 邮编:150036 总机:0451-87996114-转各部

    黑ICP备08003366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811610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2332007009